雖然這是一本偏向商業領域的書籍,不過讀起來卻大快人心。如果你和我一樣,總是想要做些什麼事情改變世界,又或是總是控制不了心中那個不甘寂寞的小宇宙,這本書,絕對適合你仔細品嘗一番。
行銷可以說是處處發生在我們的生活之中,當我們想傳達我們的觀點給其他人,這是行銷。當我們想說服其他人認同我們的意見,這是行銷。當我們站上舞台,宣揚我們的理念時,這是行銷。原來,我們不會只是行銷的對象而已,我們常常也是成為行銷的人。
若要我回顧本書最重要的一個觀念,我認為是「最小可行市場」。簡單的說,就是若你推出了某項服務或是產品,最少會是哪些人願意買單?由此出發,作者也認為一個好的行銷,應該是由這最少可行市場中的忠實者替你開疆闢土,1000位,只要你能夠有1000位的忠實觀眾,他們信任你,跟隨你,會替你的服務或產品推廣,那麼就足夠了。與其讓SEO的排名在最前面,還不如讓使用者能夠直接搜尋關於你的關鍵字,這才是重點。
最後想不到在科技領域(尤其是物聯網)中我常聽到的長尾模式,竟也是本書提出在現今的行銷模式的一個重大轉變。長尾模式最著名的形態是「少量」、「多樣」。我認為在媒體的去中心化+自媒體+廣告觸擊泛濫的網路環境下,大眾化的內容將會越來越難生存(因為你有別人也會有),取而代之的將會是專一且客製化的服務內容,並由少數人出發,透過口碑式行銷蔓延。
試著問問自己:我想要改變什麼?經過我的改變,能夠幫助誰?這,才是行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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